关于推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的通知
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研究,决定在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研究分会、全国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分会、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建专业委员会)。拟定于2022年1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党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实行单位理事制,凡是办学实力强、党建工作做得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均可自荐,我们将从自荐的单位中择优选任。每个被推荐的理事单位选派一名代表,原则上是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各自荐单位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和代表推荐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发送到djzhwh@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10—62383547,13718716593;
陈老师,010—68987658,13261556373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和代表推荐表.docx
2. 关于推荐中国民办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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