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区)民办教育协会、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知要求,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定于2022年11月18日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同时举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民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内容
1.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2.举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3.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民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首期全国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开班式。
三、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四、会议形式
会议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京外民办学校以线上方式参会,京内部分民办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可线下参会。
线下地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4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线上地址:扫码收看或点击链接收看。
https://wx.vzan.com/live/tvchat-1125291435?v=1667881417216
五、特别提示
1.请各省(市、区)民办教育协会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参会,并积极组织本地民办学校参会。
2.请各省(市、区)民办教育协会和参会民办学校于2022年11月12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发到邮箱(djzhwh@126.com)。
3.请各单位务必提交回执,会务组将根据回执建立微信群,以便于发送后续会议和相关培训的通知。
六、会务联系
王 敏 010-62383547,13718716593
陈怡霖 010-68987568,13261556373
王雪莹 010-68987568,15110125657
高 姝 010-62384746,13520319959
附件:
1.关于举办全国民办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的通知.pdf
2022年11月8日
- ·关于参加“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民办教育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图)
-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分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宣传工作十佳学校、十佳通讯员、 先进学校、优秀的通讯员通知(图)
-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的通知(图)
-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表彰优秀民办学校的决定(图)
- ·关于延期举行“2022全国民办义务教育高峰论坛”的紧急通知
- ·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 ·2022全国民办义务教育高峰论坛会议通知(图)
- ·2022年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优秀学校公示名单(图)
- ·关于举办全国民办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的通知(图)
-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