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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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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1〕22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学校师生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培训平台”提供服务。该培训作为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继续教育省级培训项目,按规定计入参训教职工培训学时学分。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在岗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在线培训。
      三、培训内容
      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的内容包括: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解读、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学校安全管理实用方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防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园风险防范和应突处置、学校安全教育、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校园欺凌、预防学生溺水、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校车安全、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常用安全技能等。具体培训课程由教职工自主确定。
      四、培训安排
      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共举办3期,每期在线培训2个月,共14在线课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10月15日报名截止。
      第二期:2022年5月1日—6月30日,4月15日报名截止。
      第三期: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10月15日报名截止。
      五、培训报名
      (一)集体报名。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采用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方式。各中小学幼儿园应确定1名具体管理员,负责汇总参加培训教职工的相关信息(报名表见附件),并于每期报名截止日之前,以EXCEL文档形式发送至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邮箱:csesafe@cse.edu.cn。
      (二)账号开通。学校集体报名后,平台将尽快为学校管理员开通学校管理账号、为教职工开通个人账号(用户名为报名手机号码,初始密码均为123456)。
      (三)统一缴费。账号开通后,学校管理员应及时登录平台页面(https://peixun.xueanquan.com),确认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支付进行统一缴费,并通知教职工参加在线培训。中国教育学会负责开具培训电子发票,发送到学校管理员的电子邮箱。培训费用为50元/人·期,由学校在教职工培训费中支出。
      六、参加培训
      (一)在线培训。学校报名缴费成功后,教职工即可登录平台页面(https://peixun.xueanquan.com)完善个人信息、参加在线培训。平台将根据不同岗位自动推荐相应培训课程,教职工也可自主选择其他课程参加培训(免费课程不受限制,不计课时和学分)。
      (二)测评考核。教职工完成14在线课时学习后,应及时参加安全素养测评考核。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培训证书(学时证明)并核计4学分,教职工可自主在平台下载或打印电子培训证书。
      (三)学分认定。每期培训结束后,平台将向省教育厅及报名学校反馈教职工在线培训信息,教师培训学分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录入全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其他人员培训学时由所在学校进行登记。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学校要把在线培训作为提升教职工安全素养的重要途径,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学校管理员要通过学校管理账号及时了解教职工在线培训进展情况,提醒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在线培训和测评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可向平台申请管理员账号,了解本地培训开展情况。
      (二)各地各学校在培训报名、账号开通以及系统运行方面有技术问题,可与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人:陈静(手机:15810416476,微信同号)、陈莉(手机:15810416473,微信同号),邮箱: csesafe@cse.edu.cn。
      附件:教职工安全素养在线培训报名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