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课后服务不规范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初中学校上课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晚自习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主要为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课后服务实行“基本服务+拓展服务”模式,免费提供基本服务的地区不得将拓展服务与基本服务捆绑报名,强制学生参加拓展服务项目。各地不得以课后服务参与率作为课后服务成效考核评价的依据。
(三)严禁利用课后服务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实施“双减”政策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开展课后服务是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活动,也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可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利用在校时间完成家庭作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四)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各地各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学期为单位核定,出现中途转学或休学等特殊情况的,要据实收取或据实退回相应的课后服务费。
(五)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各地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白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学校双轮遴选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严格落实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二、抓紧调整完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措施
(一)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各市、县(市、区)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凡是将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的要重新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以及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
(二)确保平稳衔接过渡。各地课后服务政策举措如有调整,要与既往工作做法做好衔接、平稳过渡。《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如果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各地要积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各地要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调整完善后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体系,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一)充分利用校外师资和场所资源。各地各校要按有关规定积极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提升拓展性课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减轻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精力负担。要充分利用好学校周边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资源,有效破解学校活动场所不足问题。
(二)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各地各校要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将科学教育纳入课后服务基本项目,通过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项目研究等,不断提高科普类课后服务的吸引力。鼓励各地各校在小学课后服务中安排学生课外阅读时间,加强阅读指导,激发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强化数字赋能,推广“浙里课后服务”应用,深化“浙里问学”免费在线答疑服务,办好“数字家长学校”,全面推进优质课后服务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效能。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 ·2024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图)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的通知
- ·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图)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
- ·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图)
-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