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9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311/t20231108_1089662.html)要求,现就我省做好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享平台
“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reading.smartedu.cn)中小学读书分享专区。
二、分享内容
(一)读书作品。由中小学生进行分享,重点分享在自主阅读或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后生成的作品,包括所撰写的读书心得,以及所制作的思维导图、绘画、短剧、朗诵、手抄报、手工作品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二)导读资源。由中小学教师进行分享,重点分享本人针对特定阅读内容开展阅读指导的导读视频。
(三)读书活动案例。由中小学校进行分享,分为学校和班级两类,如师生共读、名家领读、家庭亲子阅读、阅读课、演讲、朗诵、手抄报、读书心得报告会、主题班会、读书征文、读书月、读书周、读书节等读书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落实《浙江省青少年学生“爱阅读”读书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作为展示阅读成果、加强经验交流、浓厚阅读氛围的重要抓手,鼓励中小学师生广泛积极参与。
(二)做好分类指导。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要用好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师生共读、名家领读、亲子阅读、名著导读、经典诵读等多种阅读形式,积极参与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科学 爱科学”“典耀中华”等主题读书行动,注重阅读与教学实践相融合,不断培养青少年阅读兴趣,激发青少年阅读的内生动力。
(三)总结典型经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总结青少年阅读及分享活动工作经验,探索创新深化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有效途径,培育推广青少年阅读工作典型案例。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其他事项
“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读书分享专区于11月9日上线,各地中小学师生和学校管理员可登录查看活动指南并上传相关材料,12月15日前上传的内容将作为2023年度教育部优秀读书案例遴选的重要参考。
相关工作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宗倩,联系电话:0571-8800882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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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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