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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图)
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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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9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311/t20231108_1089662.html)要求,现就我省做好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享平台

“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reading.smartedu.cn)中小学读书分享专区。

二、分享内容

(一)读书作品。由中小学生进行分享,重点分享在自主阅读或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后生成的作品,包括所撰写的读书心得,以及所制作的思维导图、绘画、短剧、朗诵、手抄报、手工作品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二)导读资源。由中小学教师进行分享,重点分享本人针对特定阅读内容开展阅读指导的导读视频。

(三)读书活动案例。由中小学校进行分享,分为学校和班级两类,如师生共读、名家领读、家庭亲子阅读、阅读课、演讲、朗诵、手抄报、读书心得报告会、主题班会、读书征文、读书月、读书周、读书节等读书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落实《浙江省青少年学生“爱阅读”读书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作为展示阅读成果、加强经验交流、浓厚阅读氛围的重要抓手,鼓励中小学师生广泛积极参与。

(二)做好分类指导。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要用好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师生共读、名家领读、亲子阅读、名著导读、经典诵读等多种阅读形式,积极参与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科学 爱科学”“典耀中华”等主题读书行动,注重阅读与教学实践相融合,不断培养青少年阅读兴趣,激发青少年阅读的内生动力。

(三)总结典型经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总结青少年阅读及分享活动工作经验,探索创新深化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有效途径,培育推广青少年阅读工作典型案例。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其他事项

“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读书分享专区于11月9日上线,各地中小学师生和学校管理员可登录查看活动指南并上传相关材料,12月15日前上传的内容将作为2023年度教育部优秀读书案例遴选的重要参考。

相关工作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宗倩,联系电话:0571-8800882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