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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6-06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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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浙教安〔2017〕4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市场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校园师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省教育厅联合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校园安全“六个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读“一本安全科普书”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联合向全省中小学生发放儿童安全科普知识读本电子书及配套视频,以自助选读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电子书及视频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资源(http://yun.zjer.cn)/资源/专题教育资源”栏目下载,并于2017年6月1日起在“教育之江”“浙江安监”“浙江特检”微信上进行刊登,各校可自行组织学生阅读学习。

(二)画“一幅安全画”活动。围绕安全乘坐电梯、安全乘坐游乐设施、防范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欺凌、防灾减灾等主题,在全省各中小学开展“安全文明我先行”绘画比赛,通过绘画比赛让中小学生加深了解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参赛作品必须原创,要充分表达对安全的认识,单幅、组图均可,组图每组不超过4幅。参赛者须提交绘画作品的原稿和电子稿,电子稿统一为JPG格式,像素不大于1024×768。由各设区市遴选50幅作品,于6月30日前会同作品说明材料(作品标题、说明文字、姓名、学校、通讯地址等相关参赛信息),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路77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邮编310012,联系人:王小婷,电话:0571-85151660),电子稿压缩打包后,以 “XX市中小学生绘画大赛作品”为名,发送至:aqxjyp@163.com。

2017年6月中下旬,选送作品在“教育之江”“浙江安监”“浙江特检”微信公众号上展示介绍,采用专家和公众投票(具体投票细则关注微信公众号相关图文消息)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适当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向《浙江教育报》《小学生时代》《中学生天地》《安全生产导刊》《质量时刊》等推荐,一经录用即寄送样刊并支付相应稿费。同时,特种设备类获奖作品将在《浙江在线》教育频道“安安大课堂”专题、“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长廊及网上展馆展出。

(三)上“一堂安全课”活动。动员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精品课评比活动,各校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拐防骗、燃放烟花爆竹、地质灾害、食品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课。通过上好“一堂安全课”,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各市要组织好本地区安全教育精品课的评比活动并推荐10堂优秀精品课,推荐的优秀精品课需包含“教案、课件及课堂录像”。省教育厅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展示,供各校学习观摩。(活动要求详见附件1)

(四)玩“一场安全应急大闯关”活动。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教育之江”“浙江安监”“浙江质监”“浙江特检”等微信公众号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网上展馆启动电梯、游乐设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应急大闯关”的游戏,帮助学生掌握安全应急知识和技巧。各学校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与孩子共同学习、参赛,普及乘座电梯及游乐设施等安全知识。根据闯关积分成绩,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五)走“一趟安全体验之旅”活动。2017年6月1日至30日,由学校组织或家长自行陪同学生参观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普基地、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等省内各类公益类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一次安全体验之旅。通过观看模拟场景演示、互动区体验、实验室参观,同时参加以体验安全教育展馆为主题的新闻大赛,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新闻大赛分为新闻报道奖和新闻照片奖两个奖项,采取专家评分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聘为年度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普基地“安全宣传员”,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普基地等省内各类公益类体验馆均免费接待参观。(活动要求及参观地址详见附件2、3)

(六)办“一次安全流动宣传”活动。2017年6月1日至30日,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乘坐电梯流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进入中小学校开展儿童安全乘梯体验,赠送安全知识读本、播放安全警示视频、展出安全宣传展板,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具体活动学校由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商定。

二、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教育、安监、公安、质监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指导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校园安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教育、安监、公安、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监、公安、质监部门要积极利用自由资源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场地、设施、器材、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师生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六个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注重结合,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各校要把校园安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和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当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与防范学生溺水、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乘梯安全、校园欺凌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六个一活动”的内涵,确保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全省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精品课”优秀课件评比活动方案

 2.全省中小学生走“一趟安全体验之旅”活动相关要求

 3.浙江省各类公益类体验馆联系信息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