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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
时间: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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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

浙教基〔2017〕9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更好贯彻《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6〕3号),深化立德树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落细落小落实,引领和规范学生思想品德与言行举止,根据教育部2015年修订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发布。同时,就执行好《守则》和《规范》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准确把握《守则》与《规范》的关系。新版《守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立德树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做出的重大部署落细落小落实,是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源于《守则》,是对《守则》的细化,但不是《守则》的全面翻版。《规范》对每个学段学生的行为要求各有侧重,更加关注学段的衔接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连续性;《规范》突出学生行为养成可感可知可践行的生活情境,更加重“日常”、重“细节”、重“行为”;《规范》不苛求押韵对仗,不要求学生背诵,但必须逐条践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营造氛围,联动推进,全面落实《守则》与《规范》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守则》与《规范》传达到每一所学校;要联合新闻媒体对《规范》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专家、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以各种形式进行讨论和响应,形成氛围,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全社会高度关注学生行为养成教育问题。各中小学校要将《守则》与《规范》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显示,在学校的官方微薄、微信公众号、校园网、校报校刊等进行发布,使学生日有所见、以此为鉴,日有所悟、以正己身;要通过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对《守则》与《规范》进行解读和讨论,让学生看懂、记住、做到;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告家长书等形式让家长了解《规范》,家校联动,共同推进学生行为养成教育。

三、纳入评价,加强督导,促进德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各中小学校要把《规范》的贯彻落实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并可因校制宜,制定更加切合本校实际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细则,常抓不懈、落细落实;要将学生遵守《规范》的情况客观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列为学生“品德表现”评价的主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规范》落实情况纳入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1.浙江省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2.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3.浙江省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

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1. 升国旗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队礼)、唱国歌。

2. 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或队徽,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3. 上课时,专心听老师讲课,认真倾听他人发言,静心思考,大胆提问。

4. 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培养阅读好习惯。

5. 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6. 认真做好班级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劳动。

7. 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插队,不喧哗。

8. 不乱扔垃圾,学会垃圾分类投放;不在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

9. 记住家人生日,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情况。

10. 见到师长主动行礼,遇到客人大方问好。

11. 文明有礼,不讲脏话粗话,不随意打断他人讲话,不欺负弱小。

12. 不说谎,不作弊;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

13. 使用他人东西先征得同意,借东西及时归还。

14. 控制好自己情绪,不任性,不乱发脾气。

15. 每天运动一小时,培养两项运动兴趣。

16. 学会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

17.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

18. 不玩火,不私自下水玩耍。

19. 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触摸;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告诉父母。

20. 不跟陌生人走;遇到危险会拨打求助电话。

21. 洗完手及时关水龙头,离开房间及时关电器;多用手帕,少用纸巾。

           22. 按需取食,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附件2

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1. 升国旗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队礼)、唱国歌。

2. 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家乡发展变化。

3. 好学多问,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积极发表个人见解。

4. 勤于实践,在劳技制作、实验操作中学会求知探索。

5. 自觉料理个人生活,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6. 认真做好班级值日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7. 遵守国法校纪,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

8. 公共场所不妨碍他人,自觉排队,不喧哗。

9. 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主动给老弱病残乘客让座。

10. 见到师长先问好,外出、回家时主动向长辈打招呼。

11. 关心家人的身体健康,主动与父母沟通交流,学会倾听,不顶撞。

12. 同学之间真诚相待、体谅互助,不欺侮同学。

13. 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

14. 守时守信,答应他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说明原因,表达歉意。

15. 发展一项运动特长,每天运动一小时。

16. 悦纳自我,遇到挫折会向他人倾诉。

17. 上健康网站,不沉溺网络游戏,不过度使用电子产品。

18. 与异性交往得体大方,受他人不良碰触懂得说不,会自我保护。

19. 不私自会见网友,不向陌生人泄露家庭信息。

20. 掌握基本逃生技能,遇危险懂求助会自救。

21. 生活节俭,吃喝穿戴不攀比。

22. 低碳环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附件3

浙江省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1. 升国旗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 

2.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珍视国家荣誉,关心家乡发展。

3. 主动发展自己,做好学业和生涯规划。

4. 乐于科学探究,主动解决问题。

5. 带着问题进课堂,敢质疑多提问,勇于发表不同见解。

6.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集体活动中主动承担任务。

7.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8. 学法遵法守规则,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9. 在公共场所兼顾他人,主动礼让,主动帮扶;自觉维护公共设施。

10. 主动与父母沟通,关心家庭事务,分担家庭责任。

11. 学习人际交往礼仪,遇到客人、长辈主动问候、交流。

12. 与人友好共处,理智处理矛盾,不欺侮同学。

13. 诚实守信,不说谎,不作弊,不作假,不随便许诺。

14. 知错就改,做错事勇于承担责任,主动弥补损失。

15. 生活规律,科学作息,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

16. 学会情绪调节,遇到挫折主动找人倾诉。

17. 乐观自信,与异性交往大方得体。

18. 上健康网站,不信谣、不传谣、不发不负责任的评论。

19. 掌握救护基本技能,遇到危险懂得自救。

20. 明辨是非,坚决远离毒品,懂得自我保护。

21. 合理消费,学会理财。

22. 爱护自然资源,低碳生活,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