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3-29 星期五
当前位置 >> 主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活动 >> 正文
省民办教育协会在杭召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培训会和会长(扩大)会议(图)
时间:2021-06-04        
字号选择〖    〗  

省民办教育协会在杭召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培训会和会长(扩大)会议


为帮助民办学校深入学习、准确领会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主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6月2日上午,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在杭召开培训会,邀请国内民办教育研究知名专家王烽、田光成分别以《新实施条例的若干重大政策导向》、《实施条例的变化和深远影响》为主题作辅导报告。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秘书长及部分会员单位负责人近200名参加培训,各设区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应邀出席。省教育厅职能处室负责民办教育的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由叶向群常务副会长主持。

王烽是教育部教育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曾参与《实施条例》的研究讨论,他重点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分级分类规范支持;突出公益性办学,加强非营利学校监管;解决焦点问题,营造健康教育生态等四个方面导向性的问题入手,从宏观、中观层面对《实施条例》的主要精神进行了概括和主要条文解读。

浙江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田光成,对我省民办学校的情况比较熟悉,他重点以几个大家关注关切的问题为切入口,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条例实施后,民办学校经常或可能遇到的挑战和影响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两位专家的精彩报告,内容丰富,为与会人员加深对新条例主要精神的学习和理解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

在专家报告之后,葛为民会长讲话,她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发,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的《实施条例》是我们民办教育界当前的重要工作。她强调:当下,我们一要深入学习新条例,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要在学深悟透、细学原文、精学重点上下功夫,在深思一层,谋划长远上着力,努力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获得新发展;二要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助力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协会下一步将开展新条例学习贯彻的重点问题、民办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和党建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各分支机构要认真组织和积极参与;三要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在学习条例过程中,要善于思考,献计献智,学研结合,争取在地方能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最后,葛会长鼓励大家奋发图强,为推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再接再厉,做出新的贡献。

6月2日下午,葛为民会长主持召开今年协会第二次会长(扩大)会议。常务副会长叶向群、副会长兼秘书长林晓鸣及其他副会长、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秘书长等40余人参加。会议重点围绕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民办学校在教师待遇、招生政策、分类管理等主要问题进行了交流,对下一步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气氛热烈、务实,议题集中,与会人员既谈对问题的看法,又介绍各自的具体做法,相互启发借鉴,还交流了下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应抓的主要工作。

会上,葛为民在讲话中期望在学习贯彻新《条例》过程中,各会长单位要带好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她指出,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新条例是新时代指导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法规,大家要认真学习,广泛交流,切实学好用好条例,指导工作实践。各会员单位要对民办教育发展前景充满信心,锐意进取。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于地方民办教育具体政策的研制。

                     (协会秘书处  包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