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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管理“评什么”、“怎么评”?
时间: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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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小学校管理评价体系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学校管理评价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有专家指出,当前我国中小学管理评价工作普遍存在专业研究不深入、政策把握不到位、不了解办学实际等不足,存在以出文件、开会议、搞检查、看材料等行政手段,替代从学校内部管理细节入手进行督导评价的现象。“规范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已经成为学校自我约束、自主办学的关键环节。”国家总督学顾问陶西平说。

日前,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校管理评价》一书,针对中小学教育评价的现状,从学校治理结构、学生管理、课程教学管理、教师管理、教育资源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着力回答了中小学教育评价中“评什么”、“怎么评”的关键问题,旨在构建一套体现科学性、专业性、政策性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为各级政府管好教育、社会第三方评价教育提供参照。

当前,中小学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如何满足家长不断提高的期望?如何适应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都是学校规范和完善办学行为无法回避的课题。在中小学校管理评价体系中,仅学校治理结构方面,就涵盖了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其中的自主管理又从目标管理、发展规划和特色创建三个角度进行衡量。

“随着督导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督学队伍的不断壮大,对学校教育管理的相关问题认识不尽一致,依据的把握不尽合理,有时督学个人的理解也不尽准确,这样就影响了督导工作的水平。”陶西平认为,统一对学校教育工作评估的基本标准就成为当务之急。

中小学校管理评价体系对学生管理的评价标准进行了系统归纳和完善,让一线督导人员有据可查、有标准可依。以加强学生学业状况管理为例,在学习时间方面,明确要求小学不上晚自习,初中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小时,高中不超过3小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

基本标准的确立,并不是要用规范来强化学校的同质化现象,而是强调在依法管理基础上的自主办学。比如对教师绩效考核的评价中,工作量易于量化,工作效果如何量化?不少学校都把“尊重学生,热爱学生”等作为教师评价标准,但怎样才称得上是“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含糊笼统的表达,易导致评价实施过程中的混乱和分歧。新的评价体系下,则可将其分解为管教有方、赏罚分明、一视同仁等几个方面逐一对照评价。

作为教学管理评价的四个组成部分之一,考察一所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应从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和评价流程规范化三个方面展开,方法很重要。通过听汇报、听课、召开座谈会、访谈、问卷调查、成果取证等方式获取有效信息后,还需实行分级分段评价,不能搞“一刀切”。

“第三方评价是增强对学校教育工作评价的客观性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管办评’分离将使教育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和健全。”陶西平说。

(来源:中国教育报)